1分钟读懂《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修订的《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接下来,我们用1分钟了解其中重点。
(一)什么是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式地下空间和单建式地下空间。
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二)规划如何管理?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要求,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用地如何管理?
单建式地下空间首次利用,应单独办理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手续;结建式地下空间首次利用,应地上及地下一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手续。
(四)建设如何管理?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人防建设的要求。
(五)使用如何管理?
地下国有建设用地和地下建(构)筑物的使用权人为地下空间项目的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人。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由使用权人委托实际使用人承担地下空间项目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
政府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项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应予积极配合。
落款: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