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2024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就三亚市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市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13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91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22名。
二、候选人资格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补充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选取
1.随机抽选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市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居民同意的应到所在辖区司法局(育才司法所)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2.个人申请
个人有意愿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于2024年6月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育才司法所递交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经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6月5日前向区司法局、育才司法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提交材料(面试)
司法行政机关收取通过资格审查候选人的基本材料,并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面试。
1.参加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随机抽选需提供的材料包括: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知情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个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知情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组织推荐需提供的材料包括: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5月6日至6月5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受理时间:8:30-11:30;14:30-17:30。
3.地点及联系电话:
(1)天涯区司法局: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67号,电话:18689860052,联系人:吴开健;
(2)吉阳区司法局:三亚市吉阳区兆龙北路10号,电话:15308955513,联系人:王祥玉;
(3)崖州区司法局: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崖州大道1号,电话:13337684579,联系人:陈晶晶;
(4)海棠区司法局:三亚市海棠区龙江风情小镇商业街法律服务超市,电话18589607790,联系人:郑一冬;
(5)育才司法所: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育才司法所,电话:15607515398,联系人:赖丽梅。
(四)公示
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公示期结束后,市城郊人民法院将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并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市城郊人民法院将任命决定通知人民陪审员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并通报公安机关。
(六)履职宣誓
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由市城郊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审,是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附件:
三亚市司法局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三亚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所在单位知情书
我单位(司)某某依法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若被正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我单位(司)将坚决支持人民陪审工作,无特殊情况准予该同志参加审判活动,在此期间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单位名称及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本人免冠登记照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 生 地 |
|
|||||||||
政治面貌 |
|
婚姻 状况 |
|
健康状况 |
|
|||||||||
职务职称 |
|
学 历 |
|
学 位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所在地 |
|
|||||||||||||
现居住地 |
|
|||||||||||||
工作单位 |
|
|||||||||||||
专业及特长 |
|
|||||||||||||
个人简历 |
|
|||||||||||||
奖惩情况 |
|
|||||||||||||
主要家庭 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
|||||||||||||
选任部门 意 见 |
(人民法院)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司法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3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本人免冠登记照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 生 地 |
|
|||||||||
政治面貌 |
|
婚姻 状况 |
|
健康状况 |
|
|||||||||
职务职称 |
|
学 历 |
|
学 位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所在地 |
|
|||||||||||||
现居住地 |
|
|||||||||||||
工作单位 |
|
|||||||||||||
专业及特长 |
|
|||||||||||||
个人简历 |
|
|||||||||||||
奖惩情况 |
|
|||||||||||||
主要家庭 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选任部门 意 见 |
(人民法院)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司法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4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本人免冠登记照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 生 地 |
|
|||||||||
政治面貌 |
|
婚姻 状况 |
|
健康状况 |
|
|||||||||
职务职称 |
|
学 历 |
|
学 位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所在地 |
|
|||||||||||||
现居住地 |
|
|||||||||||||
工作单位 |
|
|||||||||||||
专业及特长 |
|
|||||||||||||
个人简历 |
|
|||||||||||||
奖惩情况 |
|
|||||||||||||
主要家庭 成员及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名(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
|||||||||||||
选任部门 意 见 |
(人民法院)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公安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司法局)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