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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三亚市)第二十八批
    发布时间: 2019-08-2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三亚市)
(第 二十八  2019年 8  20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04 X2HI201908100085 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四巷2号、6号的两家饭馆有油烟污染,晚上营业时间较晚噪音扰民。 三亚市吉阳区 大气、噪音 2019年8月11日15时,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来到商品街四巷2号、6号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属实 (一)针对商品街四巷2号“鲜蛙坊”餐饮店排烟管道泄露造成油烟污染的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当场责令当事人于8月15日前做好油烟管道密封整改,并将邀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店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做下一步的处理。 
(一)商品街四巷2号饭馆为“鲜蛙坊”餐饮店,该店装有油烟净化器,并设有高空排放的排烟管道,排烟管道相接处有油烟污迹,油烟有泄露的现象;该店营业时间至凌晨,夜间营业可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二)针对商品街四巷2号“鲜蛙坊”餐饮店夜间营业噪声扰民的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店家:一、夜间营业期间务必提醒客人不得大声喧哗;二、营业期间要把大门和包厢门窗关上,减少噪声。店家承诺,将提醒到位,并及时关好门窗,减少噪声传播途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邀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夜间营业时抽烟机噪音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二)商品街四巷6号为渝丰宾馆,该店未经营任何餐饮项目,与该店相邻的一个是药店,一个是美容店,都不是信访人所诉的餐饮店,与信访内容商品街6号“有油烟污染,晚上营业时间较晚噪音扰民”不符。
205 X2HI201908100222 三亚西岛大洲旅业有限公司未通过环境评估也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就私自在三亚市天涯区西岛上新建游客码头及4万多平方米的酒店群作为营利使用。自从三亚西岛大洲旅业有限公司经营西岛以来,为扩大其经营,建造了许多未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未通过环境评估的建筑,极大地破坏了西岛的整个生态环境,例如新建的游客码头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新建的4万多平方米的酒店建筑群,污水直排大海,污染海水、沙滩。 三亚市天涯区 水、海洋 2019年8月11日15:30,我市天涯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旅游文体局、三亚珊瑚礁保护区管理处及区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情况如下: 属实 (一)对西岛景区违法建筑采取的处理措施
(一)西岛景区陆域建筑群情况 目前已完成西岛景区违法建筑拆除面积共14957.17㎡,其中包含拆除剑麻酒店和涉及保护区范围的部分即最高潮位线向陆一带30米全部建筑物;对其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手续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的行为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并处罚468.369万元。
西岛景区为申报5A级景区,启动景区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景区设施。三亚西岛大洲旅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开始在西岛景区内拆旧建新,对西岛景区的陆域建筑进行升级改造,陆续在西岛陆域建设,建成建筑总数19栋,建筑面积50820.34㎡。建成的19栋建筑中有1栋属酒店性质(剑麻酒店建筑面积约4054.3㎡,已依法拆除),其余均属旅游配套建筑。该景区建设中涉及三亚国家级珊瑚礁保护区面积696㎡。上述建设内容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等手续。 剩余的违法建筑体量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法确认现状拆除情况是否超出原有体量和范围,如继续拆除可能会造成超体量或超范围过度拆除。下一步将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125期“按程序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依法完善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若上级相关部门不同意补办规划报建手续,则依法拆除新增建设的项目”的要求,待西岛公司按程序报批后,再按报批的结果,确认是否继续拆除。
2018年12月7日,天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西岛景区已建成建筑19栋。当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12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综执罚决字〔2018〕第150号),责令其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018年12月24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天综执决字〔2018〕第150号),对其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二)对西岛景区采取的处理措施
2019年1月21日,天涯区生态环境局对其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手续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当日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天环责〔2019〕2号),责令其停止建设。2019年3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天环罚〔2019〕9号),对其处468.369万元罚款。 2019年6月6日,天涯区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的上述项目在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手续的情况下建设码头和电瓶车道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1,480,660.4元罚款。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
2019年3月20日至5月10日,该公司自行拆除违法建筑11处,拆除建筑面积6300.27㎡。2019年5月19日至23日,天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拆除违法建筑4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计8656.9㎡。至此,合计拆除违法建筑15处,合计拆除建筑面积14957.17㎡,其中包含拆除剑麻酒店和涉及保护区范围的部分即最高潮位线向陆一带30米全部建筑物。西岛景区剩余7处建筑未拆除(分别为商业街、冬季游客中心、夏季游客中心、潜水中心、宿舍楼、综合服务中心和东门宿舍变电房),剩余建筑面积约35863㎡。 (三)对西岛景区污水的处理措施
(二)西岛景区游客码头情况 天涯区正在西岛建设日处理量为1600吨/天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计划收集西岛社区和西岛景区的生活污水统一进行处理。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为95%,预计2019年10月投入使用。
西岛景区游客码头包括夏季游客码头和冬季游客码头,由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游客码头均已办理海域不动产权证书,游客码头建设区域均在审批范围内,未超出海域审批界线。
2017年10月9日,原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三亚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及西岛水上训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三海渔函〔2017〕447号)“一、...经批复后的报告表可以作为本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及申请续用海域使用权的依据;四、项目为已建项目申请续用海,不新建海上构筑物,...”,批准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游客码头在该海域的项目续用海手续。约2018年10月,三亚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原存在的码头进行改建,将原钢结构游客码头改建成高桩钢混结构码头,在西岛上已建设冬季游客码头、夏季游客码头和电瓶车道。夏季游客码头为高桩钢混结构主体的透水构筑物,建筑面积约730㎡;冬季游客码头为高桩钢混结构主体的透水构筑物,建筑面积约670㎡。该公司开工改建原夏季游客码头、冬季游客码头前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手续。
2019年6月6日,天涯区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的上述项目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手续的情况下改建码头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1,030,660.4元罚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的码头项目未继续建设。
(三)西岛景区污水情况
西岛景区污水来源主要为冲淡废水、厕所废水以及厨房废水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海南鑫金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到岛外处理(附处置合同和发票)。现场检查景区周围海岸线,未发现有污水排水口直排污水入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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