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7月6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专项规划》的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三亚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全市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的同时还存在建筑节能发展路径不清晰、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有待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有待加强等系列问题。“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落实阶段性重点任务形成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我局组织技术服务单位编制了《专项规划》。
二、《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巩固和发展三亚市“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基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的发展目标,重点推进建筑能效深度提升、绿色建筑优质发展、建筑工业化全面推广三大发展任务,促进建筑运行“低碳化”、“绿色化”、“信息化”,使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成为城乡建设的新亮点,并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具体发展目标如下表所示:
三、《专项规划》的重点任务
结合三亚实际,围绕发展目标,紧抓机遇,迎接调整,规划了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有序提升建筑的能效水平。加强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在建筑用能方面使用清洁化低碳化的能源。
例如:在海南省环岛驿站三亚段或者其他建设项目中选取2个进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实践,做好示范引领。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参与,鼓励存量单体建筑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总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项目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二是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小区。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小区,推动建材的绿色化发展。
例如: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内新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的标准。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海棠湾、亚龙湾、大三亚湾(包含大东海、三亚湾、红塘湾和南山一带)、崖州湾及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等区域内新建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的标准。
用地面积大于4公顷或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应按绿色生态小区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小区中20%以上建筑应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三是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深入发展,强化建设管理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例如: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应按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不足2000平方米且不大于总建筑面积10%的项目配套单体、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可不按装配式方式建造。
鼓励企业优先采用新型装配化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加大重点园区推广力度。
四、八项保障措施。
(1)完善政策制度
完善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将实践过程中被证明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列为强制规定。
(2)加强组织协调
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协调参与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的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分工。
(3)制定激励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激励政策,探索符合-亚市地方特点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扶持办法。
(4)推动市场发展
发挥市场和政府协同作用,构建完整的推广网络。
(5)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借助科研单位优势
加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建立产业技术联盟,推进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产品。
(6)强化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训,着力提升行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7)做好宣传教育
积极推进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现场宣贯等多种形式,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先进性和优越性。
(8)发展绿色金融
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