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责任清单编制说明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制度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发〔2021〕7号)精神,我办编制形成《中共三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责任清单》,现将有关内容作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核定“三定”规定,我办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承担主要职责共9项。
(二)具体工作事项
经梳理,深化细化具体工作事项共58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经梳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共2项。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办主要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1项。
四、公共服务事项
无。
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责任清单
目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按保密要求,不作公开,如有需要请与市委编办联系了解)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表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人民防空工程的监督管理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
市委军民融合办 |
牵头拟订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
《中共三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办发〔2019〕45号)第三条第九款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办发〔2019〕46号)第三条第三款 |
|
市发改委 |
协助拟订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
||||
2 |
国防交通物资储备 |
市委军民融合办 |
拟定并落实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
《中共三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办发〔2019〕45号)第三条第七款第三条第七款 |
|
市交通局 |
协助拟定物资储备计划,配合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职权名称:人民防空工程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新建防空地下室及竣工验收备案完毕的防空地下室。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新建防空地下室底板、剪力墙、顶板,风、水、电、防护、防化设备的预埋及竣工验收。
2.对已竣工验收备案的防空地下室监督检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破坏防空地下室结构、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或存放易燃易爆物等现象。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对新建防空地下室分组分片进行现场查看。
2.对已竣工验收备案的防空地下室定期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对新建防空地下室底板、剪力墙、顶板钢筋捆绑及竣工验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现场指出存在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进行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后经人防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浇筑混凝土或发放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证。
2.对竣工防空地下室制定检查方案,采取重点区域集中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对检查过程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记录,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毕书面通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并建立防空地下室维修档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及时将竣工验收备案的防空地下室检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监督检查程序
1.在规划、施工报建时,我办已下文明确事中事后监督的内容和检查时机。
2.组织实施监督。
3.将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反馈。
4.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求整改。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对新建防空地下室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提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执法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2.对已竣工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提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执法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