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责任清单编制说明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制度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发〔2021〕7号)精神,我中心编制形成《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责任清单》,现将有关内容作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核定《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我中心承担主要职责共11项。2020年6月,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调整的通知》(三编字〔2020〕29号)文件,我中心原有社保卡相关经办服务工作职责划转到三亚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我中心现承担主要职责共10项。
(二)具体工作事项
经梳理,深化细化具体工作事项共46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经梳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工作共10项。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
经梳理,确定我中心公共服务事项共3项。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责任清单
目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
1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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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普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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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办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信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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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本市参保人员参保扩面工作,承办本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个人权益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
4 |
负责本市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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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承办本市用人单位参保及缴费情况的稽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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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保投诉举报的数据核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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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办本市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社保登记、变更和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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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担本市参保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保缴费的申报核定、补缴、退费以及参保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和数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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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办本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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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承办本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转出、个人社保权益记录管理和相关服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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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办本市国有破产改制等企业职工的社保费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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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敏感信息变更、保险关系注销、保费清退、领取资格核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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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承办老农保制度衔接、保险关系注销、待遇领取资格核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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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指导各区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社保经办部门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普通信息变更等相关经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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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办本市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经办服务工作。 |
15 |
承办本市企业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审核、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和本市企事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等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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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参保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和退休待遇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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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承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批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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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承办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并指导各区开展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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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承办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等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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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承办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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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协助管理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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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协助依法追偿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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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伤预防、职业病预防和康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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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承办工伤残疾人员、供养遗属社会化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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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办本市职业年金相关经办服务工作。 |
25 |
承办本市职业年金征缴、待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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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承办本市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包括职业年金权益记录、信息修改、转移、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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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确保本级职业年金缴费账实相符并按期划入职业年金省级统筹归集户,协助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职业年金信息披露等其他经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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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承办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险基金支付和基金财务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
28 |
贯彻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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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承办本市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的财务支付、会计核算和账户管理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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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接受省市业务指导部门和市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市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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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沟通协调财税部门、金融机构,确保本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支付核算准确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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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承办本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表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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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配合本市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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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担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
34 |
承担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办社会保险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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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担本市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精算工作。 |
35 |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社会保险统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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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承办本市社会保险统计分析报表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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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办本市社会保险档案的收集、管理;承办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查询服务。 |
37 |
承办全中心各类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的检查、分类、整理、编号、扫描、入库、统计、保管、保密、移交、鉴定、销毁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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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承办编制档案索引目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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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提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业务档案信息查询利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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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负责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经办业务培训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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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担本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41 |
承担本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
机构编制方案中对该项职责的表述为“承担本市企事业离退休(职)人员和机关工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中心实际承担本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结合我中心经办实际调整表述。政策依据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65号) |
42 |
承办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家属领取丧葬费、抚恤金资格审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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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指导基层服务机构定期了解掌握养老金资格认证和养老金防冒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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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推进本市基层服务机构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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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承办基层服务机构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的筹集与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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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46 |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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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本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年龄及缴费年限。 |
1.《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2.《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某参保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先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由市社保服务中心核定参保人员年龄及累计缴费年限。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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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负责审核参保人员年龄及缴费年限。 |
1.《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2.《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某参保人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先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批特殊工种类别、特殊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再由市社保服务中心核定其年龄及累计缴费年限。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审核确认特殊工种类别、特殊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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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承办基层服务机构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的筹集与划拨;指导基层服务机构了解掌握本市离退休(职)人员生存状况;推进本市基层服务机构社会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审核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上传的离退休(职)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认证信息。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第二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4.《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
我市离退休(职)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市社保服务中心指导各基层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管理工作并筹集与划拨相关经费。离退休(职)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在就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认证点进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
负责辖区离退休(职)人员的日常社会化管理;了解掌握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对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认证工作(高龄、重病、行动不便的人员采取上门认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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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变更登记 |
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指导各区及育才生态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变更登记。承担敏感信息变更登记复核。 |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
城乡居民申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非敏感信息变更登记由各村(居)委会受理、核实、申报,区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办结。敏感信息变更登记经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市社保服务中心复核办结。 |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
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非敏感信息变更登记受理、审核。承担敏感信息受理、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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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复核确认参保人提出的保险关系终止申请、支付相关待遇并终止关系。 |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
参保居民存在双重户籍或死亡的注销情况,由家属上报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家属对接,提交相关材料交区社保经办机构,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确认,市社保服务中心复核注销并支付相关待遇。 |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
受理、审核参保人提出的保险关系终止申请并报市社保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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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审核办理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
某参保居民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由居住地村(居)委会受理其转入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市社保服务中心审核办理。转出手续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市社保服务中心办理。 |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
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报市社保服务中心。 |
||||
7 |
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费用。 |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
到龄欠费的参保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由村(居)委会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市社保服务中心核定其补缴费用。 |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
通知辖区到龄欠费的参保人补缴,受理补缴申请并办理申报。 |
||||
8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复核确认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核准计算养老金领取标准并支付待遇。 |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 |
由各村(居)委会及区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办理待遇领取确认申请,确认无误后报市社保服务中心复核并核定计发养老金。 |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
审核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将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报市社保服务中心核准社保新增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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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稽查审核。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章第三十条、第六章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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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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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定点医疗机构认定 |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负责医疗机构定点的受理、评估、报备和公示。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一章第三条、第二章第九条。 |
某医疗机构申请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向市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社保服务中心对其是否具备定点资格进行评估、认定,认定结果报市医保局备案。市医保局对市医保经办机构的定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
市医疗保障局 |
负责医疗机构定点工作的监督。 |
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业务政策宣传 |
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政策宣传。 |
养老保险科 |
88689980 |
保险关系管理科 |
60821091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科 |
88689831 |
|||
工伤保险科 |
88689213 |
|||
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
38815381 |
|||
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服务中心 |
60821091 |
|||
2 |
业务咨询 |
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咨询服务。 |
养老保险科 |
60821091 |
保险关系管理科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科 |
||||
工伤保险科 |
||||
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
||||
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服务中心 |
||||
3 |
受理投诉 |
受理服务对象对本单位社保及医保经办服务提出的投诉。 |
办公室 |
88689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