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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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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17:45:00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三发〔2022〕13号

  

各区党委,各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我市如期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三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举措推进三亚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智能协同、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深入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三亚,全面打造开放包容创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标杆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我市实际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出发,切实处理好党委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行得通、管得住、见实效;坚持改革创新和统筹推进,大力探索符合三亚实际、具有三亚特色、引领三亚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积极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法治三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三亚的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自贸港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切实优化,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备,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趋于完善,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大幅提升,各地区、各层级、各领域的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三亚、法治社会建设形成有力推动和促进,三亚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入到全国前列,力争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四)完善清单管理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理念,以“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一个部门负责”为原则,加快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程序和责任的法定化,继续健全和完善三亚市政府权责事项清单、三亚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亚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三亚市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三亚市证明事项清单及上述各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和类型的统一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到2025年实现政府权力管理的清单化和规范化。加强对全市各类清单编制、审核、公开、动态调整的监督和管理。

(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继续推进三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防止以备案、证明、确认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建立健全对我市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管理,防止通过行政许可限制外地的生产者、经营者进入本地市场。到2022年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市统一的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努力缩短办理时限,着力在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上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三亚市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努力推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到2023年,在社区和乡村设置可办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终端设备。总结和提炼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的经验和做法,适时深化和推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从“重许可”到“重监管”的转变。强化后续监管力度,2023年前制定三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全市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健全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目录制度,定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活动,及时公开三亚市涉企收费清单目录。

(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全面构建三亚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格局,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进一步推动全市一体化系统与市级各部门自建系统之间的对接和融合,2024年前整合全市审批“一张网”、信用系统等信息资源和数据,构建覆盖全市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市、区两级政府及部门相互联动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的即时性和集中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建立市场主体设立便利、经营便利、注销便利等制度,优化破产程序,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到2023年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提高网上办理率。推动网上办理程序便民化,在三亚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申请程序、条件、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托全市一体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进一步夯实区、村(居)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到2025年实现市、区、村(居)三级政务服务和全市一体化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全覆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2023年前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作出“好差评”评价,接受一次服务即可作出一次评价,提高我市政务服务水平。

(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探索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建立健全三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的,原则上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鼓励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到2023年,建立健全三亚市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全面规范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备案制度和报告清理制度。健全完善对政府合同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缔约过程和实体内容的监督。

(八)创新社会治理

加快形成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延长社会治理链条,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要下沉到网格。探索社区协商机制和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搭建村(居)民议事平台。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建设,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扶助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简化登记审批流程及权限,探索一业多会,健全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到2023年基本完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数字化社会治理水平,提高防范和管控处置各类风险的能力,2024年前构建基于大数据的预测预判预警应用系统和决策智能辅助系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支撑。严格落实平安中国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九)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整体要求,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加强生态风险防控。加快建立具有三亚特色的绿色生产消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导向,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整治违法建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绿色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水产养殖废水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三、深入推进自贸港改革

(十)提升三亚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及口岸收费目录清单配套制度,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丰富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升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等主要业务平台申报使用率,拓展平台申报功能。落实通关便利化政策,简化货物流转流程和手续。合法合规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推进港口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管控,提高港口作业效率。2023年前,实施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相配套的资金支付和转移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相关制度建设。

(十一)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金融业发展

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自贸港建设的重要作用,继续落实“基石计划”,按照自贸港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实施跨境金融政策,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探索自由贸易账户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跨境证券投资、跨境保险资产管理等业务;积极探索金融对外开放,探索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继续落实“白鹭计划”,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三亚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及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服务,充分利用三亚区位优势和配套政策,推动各类机构建设交易场所及相关金融业态的聚集,形成多层次的交易体系。

(十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推动相关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全市各级机关应当依法行使权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种经营规模的企业平等受到法律保护,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听取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反映和诉求,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畅通诉求通道,依法帮助解决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修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听取企业与企业家联合组织、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市各级机关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确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予以补偿。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区、各部门就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有关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新闻媒体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报道应当客观、真实、公正,不得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不得以披露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十三)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格局

加强党对规章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市委对规章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程序,健全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和工作汇报制度,市政府立法年度规划报请市委批准,规章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党组及时向市委报告。加强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与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领域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从编制立法工作计划到立法公布的全过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全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做好全市立法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其配套法律规范的制度衔接工作。

(十四)健全规章立法工作机制

坚持“开门立法”,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规章草案制度。完善立法评估制度,提高立法规划和立法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开展立法前立项评估;修改地方政府规章的,开展立法后实施评估。健全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对规章草案的意见。完善立法项目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积极运用三亚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听取各方主体的意见和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争议较大的重要条款中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推进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促进立法精细化。建立规章的定期清理机制,根据改革发展需要,针对政府规章与上位法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主动修改清理相关规章,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有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挖掘、保护三亚人文旅游资源。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投资便利、税收优惠、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继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推动“两山”理念入法入规。到2025年,制定完善城乡生态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大气污染防治、海域污染防治以及垃圾分类处置等规章,为三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十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控制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到2023年,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范围、主体、程序和审核职责,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建设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到2023年,在三亚市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栏,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和文本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遵循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构建“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日常联动监管”的监督模式。对于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的文件,以及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文件,要做到有错必纠。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和清理机制,制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清理,评估活动可委托第三方主体开展,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十七)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决策前,应当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十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5年前制定《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完善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编制三亚市、区两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标准,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对于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对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听证代表公开产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反馈情况等程序。健全市、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专家机构遴选制度,保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认真进行宣传解读说明。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全面推行三亚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应当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完善集体讨论全过程记录制度,如实载明各项意见,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并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当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

(十九)健全风险评估制度

到2023年,对全市范围内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土地征收、环境保护、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重大公共设施建设、企业改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健全三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机制,明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范围,细化风险评估程序,确定风险等级。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进行评价、评估的,不作重复评估。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对“应评未评”“应报未报”、实施不力、走过场,以致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相关部门应严肃查究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机关认为风险可控的,可以作出决策;认为风险不可控的,在采取调整决策草案等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后,可以作出决策。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的必要组成部分。

(二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决策后评估

实行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目标、执行程序、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调整或者废止。到2023年,探索建立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优化评估程序,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承担第三方评估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管理,确保评估工作客观公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全市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十一)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界限,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关系,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到2025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顺畅、廉洁高效、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完善三亚市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确定专门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事项。整合区级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区级和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打造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联动执法的工作闭环。推进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监管标准互通、执法信息互联、处理结果互认,严禁多头执法、越权执法、过度执法。健全全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全面实现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建立健全军地联合执法机制。

(二十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结合三亚实际,强化环保督察执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两违”整治等重点领域执法,实施对特定事项的违法严惩、惩罚性赔偿和终身禁入机制。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相关要求,加强离岛免税商品和岛内居民购买免税商品的管理。全面落实《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加强反走私工作力度,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非设关地的管控,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海关负责口岸和其他海关监管区的常规监管,依法查缉走私和实施后续监管。海警机构负责查处海上走私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二十三)优化行政执法程序

2023年在全市范围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省级综合执法信息平台三亚板块的建设应用,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机制,依法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执法行为。限制非办案类的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确有必要开展检查的,以抽查为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具体实施。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以不合理的频率进行“骚扰式检查”,对于没有投诉举报、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应当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二十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打造执法理念新样态,探索柔性执法模式,到2024年在全市范围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推进行政执法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公开办事依据,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协同执法模式,加强对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问题的回应。到2025年,行业主管部门应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行政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开。推广说理性执法文书适用,提升执法决定的说理性。到2023年,实施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典型案例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排除执法程序不规范、裁量基准执行不严格等违法现象,谨慎使用停产停业等措施。到2023年,完善三亚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向社会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

(二十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完善全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应当吸纳社会力量参与。2023年底前梳理、精简全市执法事项,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适当前移监督关口,市、区定期组织重点领域现场调阅抽查执法案卷,针对执法中存在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到2023年,在全市范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积极探索具有三亚特色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

(二十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到2023年,全面实行三亚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应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的任职条件、职权划分、考核标准和薪酬待遇。加大对全市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信息的公示,定期开展人员清理和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改善全市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到2023年,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

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十七)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处置能力

加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综合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对突发事件风险的综合评估与联动处置。推动部门、区域、军地之间应急联动,建立三亚突发事件社会协同防范应对体系。到2023年,推进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区域风险管理体系和综合风险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夯实全市基层应急基础,做到应急管理的重心下移。到2023年,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新型领域应急体系,结合三亚重点工作,突出重视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安全、高铁安全等领域的公共安全,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制度,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人员流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与防控救治机制,保障金融、网络与数据、人员流动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秩序和安全。要把防灾减灾纳入三亚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城乡生命线工程、地震安全民居、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

(二十八)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科学编制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级、信息报告、预警分级与发布、分级响应措施”等重要内容纳入预案之中。严格落实预案制定和修订的程序,按照“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的步骤制定预案,同时规定预案常规性修订和及时性修订的条件。到2023年,建立三亚市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邀请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预案进行评估,定期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应急预案要向社会公布,对于涉及秘密的预案向有关人员公布,将所涉主体的意见作为预案审批、修订的重要依据。重视预案演练工作,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各行各业的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演练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应当组织开展以预案为中心的应急演练。

(二十九)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加强三亚市预警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地震、水文、海洋环境、地质灾害以及农林病虫害等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快建设三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全市范围覆盖,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充分利用应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到2023年,实现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环节的信息化。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到2023年,建立三亚市风险隐患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实现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依靠专家、依托科技,强化风险管理科技支撑,建立综合风险管理信息化体系,实现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综合监测、快速研判、科学评估、有效控制。完善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重特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报送国务院应急指挥中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视频、图像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传送上级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并实现现场与后方的异地指挥调度。规范应急处置中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三十)完善应急人员组织和应急保障机制

整合全市应急资源,依托公安、消防组建三亚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人员配备、器材装备和专业训练,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不同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部门联动、提高专业救援和协调配合、统一指挥的能力。动员全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明确各类主体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做好激励保障。广泛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保证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加强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必要时与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采取财政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到2023年,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征收、征用、救助和补偿方案,规范救济途径。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指定或建立与三亚市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同时健全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机制。

(三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

到2023年,建设三亚市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库,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健全三亚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二)完善社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

制定具有三亚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侧重完善自贸港建设的相关信用机制,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要求,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规范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充分利用“信用三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升区级政府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及时、规范地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信息。完善失信惩戒工作机制,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围绕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自新四个环节,到2023年构建起全流程、全周期的新型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加强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加快推进全市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

(三十三)重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三亚市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政务诚信体系,以政务诚信建设促进优化三亚营商环境,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严格履行在自贸港建设、外商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和行政允诺事项,把履约和守诺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到2023年,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款、拒不执行司法判决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学习课程,到2023年,依法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个人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十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到2023年,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推广“无条件准入、登记式备案、免审批准营、信用制监管”的合格假定监管模式,结合自贸港改革实际,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明确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严格依照适用对象和工作流程开展,运用线上线下和多部门协同等方式,强化核查实效。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统计和分析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全市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积极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健全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到2023年,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能引发的行政赔偿风险。做好有关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

(三十五)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监管制度

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做好三亚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利用与管理的制度,推动全市在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政府采购、课题研究、资金下达、项目安排、人员招录等各方面查询管理对象或服务对象信用状况。按照省级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向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数据,探索建立与保险金融、征信服务机构数据双向共享机制。到2024年,搭建“产品+服务”的三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社会各个行业动态的多维度信用数据,实现决策管理、商业智能、智能预警、风险防控等市场应用,形成信用担保、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信用修复培训等产品和服务。开展三亚市信用服务行业统计,编制信用服务机构产品、服务名录。

(三十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

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定期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三亚“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道德模范事迹宣扬和群众道德评议活动,树立三亚社会诚信典范。健全社会诚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争诚信、人人爱诚信”的良好氛围。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十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严格落实《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理解信任和支持。健全本市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编制三亚市政务公开全清单并动态更新,逐一明确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属性的界定。到2023年,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制度,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拓宽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渠道,进一步明确三亚市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范围和内容,注重信息公开的精细化和时效性,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做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申请的答复文书格式,要有文件编号,提示救济途径。健全完善三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主体、内容、时限和程序等事项,同时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并举行新闻发布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快构建三亚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到2023年,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三十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

重点推进三亚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涉企收费清单目录等事项的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到2023年,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投诉举报等复杂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部门联动、专家论证等机制进行专项研究,形成全市重点领域的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工作指南和流程图。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到2024年,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规范行政执法数据标准,统一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来源渠道,推进部门间的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三十九)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构筑政务公开信息化的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加强三亚市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网络化,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到2023年,优化三亚市政府网站检索功能,提高检索功能的实用性,加大政务公开智能化的财政投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与网络技术公司合作等方式提高检索功能的实用性,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健全具有咨询服务功能的互动交流平台或栏目,及时回应民众咨询,定期整理和分析咨询问题及答复内容,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有效运用互动交流结果,通过咨询服务分流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申请,减轻后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压力;拓宽政务公开的技术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畅通信息获取渠道,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质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有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四十)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局面。完善行政组织制度的事前监督、行政程序制度的事中监督、行政救济制度的事后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在法定的程序内行使法定权限。起草全市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依照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范廉政风险、防控利益冲突等要求,加强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三亚市行政程序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作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推进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示范效应。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制约并重。

(四十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每年3月1日之前,市级、区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级、区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并接受其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和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监督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并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各级政府及部门不得阻拦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不得干预人民法院立案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应诉职责,配合法院做好庭审工作,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的生效裁判。在检察机关对履行法律监督职权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到2023年,建立三亚市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月报制度和败诉案件“一案一报”分析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发出的司法建议。

(四十二)强化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优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推动完善审计制度和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三亚市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重大审计事项和审计结果向上级报告,同时抄送同级党委和政府。

(四十三)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完善三亚市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和畅通群众的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做到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以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纳入三亚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到2023年,全面推行“接诉即办”,及时反馈和办理群众反映的诉求和建议,及时统计群众的投诉类型、次数和处理结果,形成多元投诉反馈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统筹发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重点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四十四)落实纠错问责机制

结合三亚实际,加强行政问责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到2023年,开展懒政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发挥各级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努力形成从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

十一、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四十五)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发挥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的功能,规范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程序。到2023年,探索建立三亚市“网络+仲裁”新模式,大幅提高仲裁审理效率,降低纠纷化解成本,为民商事主体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仲裁服务。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到2023年,推动政府与法院共同搭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平台,强化整合优势资源,打造行政调解“三亚模式”。有效衔接调解、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救济人民权利、化解行政纠纷的既有通道,使行政纠纷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四十六)坚持和完善调解制度

坚持“三调”联动,加强全市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机制的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三亚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在“枫桥经验”基础上,建立例会、培训、矛盾纠纷排查、持证上岗等制度,坚持深入排摸、依法调解、提前化解。增强人民调解规范化管理,规范人民调解登记、记录、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工作。完善全市行政调解机制,建立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繁重的部门,普遍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

(四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探索三亚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整合不同机关的行政复议职责和编制资源,优化行政复议流程,在职责整合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机构运行。到2023年,建立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受理机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市级、区级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全市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符合三亚市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人员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制度,制定行政复议执业规范,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切实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建立全市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督察机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到2023年,制定三亚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应达到100%。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四十八)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行分类信访处理,严格诉访分离,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信访。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司法导入机制,建立三亚市信访分流平台。优化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到2023年,建立健全信访疑难案件研判机制,畅通规则性问题反馈机制,搭建疑难案件的政策规则研讨机制。切实保障信访人的法定权利和人身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压制、限制人民群众信访和举报,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员。强化依法处置违法信访机制,着力规范信访秩序。优化三亚市信访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分类考评机制。

十二、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四十九)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夯实三亚市数字政府建设基础。完善三亚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到2025年,推进政府部门网络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的信息安全交换,加强电子政务网络统筹能力。推进三亚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到2025年,建立统一政务云平台框架和标准规范体系,实现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建设三亚市大数据能力平台,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及主题库,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到2023年,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发布主体、办事服务主窗口、政民互动主平台的作用。

(五十)构建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构建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服务、统一事项服务、统一好差评的“一网通办”网上政府工作体系。推进三亚市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市级、区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进自助服务设施设备覆盖到基层。到2025年,整合全市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三亚模式。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五十一)探索“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模式

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到2024年,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通过部门协同、事项梳理、表单整合、系统互通、数据共享等推动对“一件事”流程进行再造,在2025年实现“一表申请”和“跑一次办结”。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机制。重点建设市场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推进全市“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深化网上服务能力评估。到2024年,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工作,建立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进一步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五十二)深化数据整合治理应用

健全和完善三亚市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依法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到2023年,建立和发展以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重点的“政产学研用”数字化智库。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建设。开展政府数据治理、政务大数据平台管理、政务数据使用规范与制度、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决策咨询研究。开展数据分析挖掘应用,强化数据服务能力,提高大数据支持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增强政府调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五十三)推动协同办公智能化融合

拓展移动办公能力,实现政务信息实时提醒、非涉密政务工作便捷处理、跨区域跨部门高效协同、办公流转无缝衔接。运用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助推移动办公发展,构建集约、高效、安全的办公新模式,到2023年,初步建立三亚市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根据国家电子文件管理有关标准和规范,推进电子文件在全市重点领域范围的应用。到2023年,制定三亚市电子公文管理制度,规范、促进电子公文的跨地域、跨平台交换与传输,使办公信息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加强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电子交易凭证在办公系统的应用,实现快速验证识别与交换。遵循“标准为先、整体推进、确保安全”原则,开展三亚市数字档案馆建设,到2023年底,制定专门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的制度规范,优化和增强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有序性,实现数字档案馆与省政务协调办公平台对接,推动电子文档收、管、存、用一体化管理。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制度。

(五十四)构建多层次的制度保障措施

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提升数字政府意识和电子政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对数字政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到2023年,建立“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发挥相关技术机构、互联网企业和运营商技术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熟悉政务业务的机构和企业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及技术运维等工作。强化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的风险防控能力,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工作建设。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督查评估机制,将相关工作任务列入全市重大督查事项,加强审计监督。到2023年,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数字政府绩效评价、政事企合作等内容进行评估,实现督查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十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五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年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完成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依法制定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推进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市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前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和考核

建立健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区两级党委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加大考核结果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完善三亚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标准,强化指标引领。创新考核方式,引入外部评价机制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信力。建立健全高校教授、律师、公司企业、有资质的第三方等主体参与的专家库,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或者下级政府,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五十七)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市、区两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备内容。

加强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机构建设,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三亚市政府直属部门法治机构,法治机构负责人要由法律专业人员担任,积极推动市直机关的班子成员至少配备一名法律专业且具有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提高政府法治机构人员准入门槛,加快推进三亚市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新录用、选调、交流到法治机构业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加强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不同类别明确不同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和考核标准,享有相应薪酬待遇。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行政执法编制需求,探索返聘退休行政执法人员或者聘任达到特定资格要求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五十八)促进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

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政府理论的研究,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在法治政府实践中的重要指导作用,把提升法治政府理论水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学理支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从三亚实际出发,解决三亚实际问题,围绕三亚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理论成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扩大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服务三亚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执行本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安排,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抓落实、务求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各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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