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政策>法治建设

中共三亚市委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法治三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字体: 打印打印
2021-11-26 18:07:00 中共三亚市委

中共三亚市委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

《法治三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三发〔2021〕13号

  

各区党委,各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法治三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三亚市委

2021年11月20日

  

法治三亚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是建设文明进步的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一项综合性、长远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为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海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统筹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法治三亚

市委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创新举措不断推出,基层基础有效夯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前沿阵地,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将全面依法治市摆在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保障性位置来抓,推动法治三亚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指导思想

推进法治三亚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集成创新,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形成全面改革开放新格局,谱写法治三亚建设新篇章。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法治三亚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三亚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三亚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海南定位和三亚特色。法治三亚建设应当围绕三亚在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围绕“一中心、一城、一区、三重点”,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旅游转型升级、招商引资引智、改善营商环境、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发力,全力打造具有三亚特色的自贸港建设新标杆。

——坚持法治创新原则。逐步建立制度创新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制度创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创新表彰和奖励制度以及制度创新容错纠错机制。

——坚持底线思维。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法治三亚建设方向正确、健康发展。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国家安全、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

——坚持借鉴国际经验。紧密结合海南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特别是在政府职能转变、财政税制改革、投资贸易自由、金融国际化、出入境管理便利以及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国际自由贸易港通行制度中适合我市发展定位的,争取在我市先行先试。

(三)总体目标

法治三亚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市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法规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率先取得突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明显成效,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三亚法治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

到2035年,高水平法治成为我市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确保宪法在三亚有效实施

(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承担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只要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五)切实保证宪法贯彻实施。党委要切实履行保证宪法有效实施的领导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地区本单位遵守宪法,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实施、适用问题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宪法怀有敬畏之心,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宪法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宪法。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体系,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保障权益的有效武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建设三亚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

三、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以良法促进地方发展、保障地方善治

(七)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市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研究决定我市立法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立法工作汇报,推动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前期参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把关作用。完善地方性法规立项、起草、审核、审议过程中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地方性法规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组织起草和人大、政府领导“双组长”工作机制。根据国家部署,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需求,研究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探索增加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的会次安排。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助理配备制度的作用,逐步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特别是有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委员比例,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度参与立法机制。

切实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重要的地方政府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工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立法协调与沟通,将部门协同立法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健全立法协商机制,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注重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立法研究支撑体系,统筹智力资源,推动专门机构、专家学者、法律顾问或律师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有序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工作。依托高等科研院校、法律服务机构、大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重点园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等载体,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法规规章,保证立法质量。

(八)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立法制度创新,建立健全重大立法项目领导工作机制、与省人大法工委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开门立法工作机制、法规草案“多方改稿”工作机制、法规审议前解读机制、法规草案全文宣读制度、立法后评估制度、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等立法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宪法法律法规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立法工作的规定,健全立法各环节工作机制。按照“管用”“够用”原则健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制度,科学开展编制工作。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精准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

完善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创新征求意见方式方法,健全立法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其中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予以说明,提高立法工作透明度。落实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制度,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要充分听取并吸收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涉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法律特殊保护群体权益的,应当专门听取有关群体和组织的意见。

完善立法技术规范,加强立法指引。建立立法论证咨询制度,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应当加强论证咨询。推进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要立法争议事项协调机制,明确立法协调的主体、范围、程序、时限,防止立法项目久拖不决。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为立法提供服务。

(九)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完善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急需的法规规章。围绕三亚的实际需要,构建独具地方特色的立法制度。积极参与和融入省级层面立法,及时向上反馈我市有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立法诉求、制度需求以及调法调规需求,对不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法规规章及时启动修改和废止程序。完善地方立法的协同配套,实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及配套制度同步研究、同步起草。

健全海上旅游、邮轮游艇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成果转换、知识产权保护、城市规划更新与建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深化旅游新业态发展与监管集成制度改革,推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科技创新等领域制度创新,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教育立法,强化依法治教,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完善公共卫生法规制度。统筹生态文明建设集成制度,加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三亚的法规制度保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规规章解释工作。创新实践立法前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强化法治高效实施,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十)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制定《三亚市行政程序规定》,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积极衔接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政策,参照省直单位系统权责清单的调整,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到2021年底编制完成并公布市、区两级各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细化部门权责,全面优化公开权责清单,切实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更好地促进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

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出台《三亚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定期通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通报机制,加快实现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十一)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三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改革创新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核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聘、使用、考核、评价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规范,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增强决策的正当性与可接受性,降低执行成本。

(十二)深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边界和执法主体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监督保障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完善重点行政领域执法监管模式,加快推进信息化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统筹解决好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行业监管力量有所弱化等问题。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联动机制,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与应用。

(十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综合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行政强制执行权实施主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原则上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的基准制度,不断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加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风险的防控、评估、协同、责任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控。塑造多元、立体的行政管理模式,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规范化、常态化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协议、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执法手段,探索建立我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济、法理相融。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保障国家安全执法。

(十四)持续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我省有关规定,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订立,重点治理政府在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和曝光力度。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政府部门在产业政策引导、投资促进、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职能。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账款拖欠等问题,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

加强监管执法,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协作配合和专业支撑机制。

打造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聚焦南繁种业、深海科技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集成创新,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打造全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和全国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先行示范区。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

坚持营商环境多元共治,注重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市场主体监督的作用。建立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集成创新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将设立“520企业服务中心”、构建“一鹿快办”政务服务系统、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打造“城小二”和“五替两减三提速”服务模式等制度创新阶段性成果及时总结提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制度规范的作用,持续完善“智慧工地”、旅游业态监管、“证缴分离,分证办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年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提升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持续有效的制度保障。

紧盯省委深改办(自贸办)发布的自贸港制度创新案例成果与法治三亚建设相关的制度创新成果,如设立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面对面”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进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集中集约执行、船舶登记“一事通办”、创新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涉外律师服务、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等,经论证符合三亚实际的,推动其在三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十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预约服务等制度。要体现整体政府概念,建立整体协同工作机制,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集成高频办事事项,从而实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开展服务,围绕企业投资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域评估、纳税、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规范。持续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市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努力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持续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完善和推广“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云服务平台,推进“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建设,加强和规范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十六)推进政府履职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机关数字化运行管理能力。加快政府履职方式系统性、数字化重塑,整合政府机关职能,不断推动政府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拔掉“数据烟筒”,推动数据资源优化整合,形成各级政府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数字化工作体系,推进政府机关决策、执行、预警、监管、服务、督查、评价、反馈等数字化协同工程建设,不断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推广免税农产品增值税电子发票掌上代开机制,实现信息管税和数字农业相结合。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数字鸿沟”困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

(十七)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建立健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保证准确有效执行法律。进一步探索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司法审查规则,通过司法授权、司法救济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方式来限制侦查权力的滥用。探索完善讯问合法性核查、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规范侦查权行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级制度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加快构建规范化、多元化、公开化、精细化的办案流程体系,统一规范证据规格标准和法律适用。加强对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园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进诉讼、仲裁、调解衔接的园区“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构职能体系。

(十八)健全专门化审判机制。推动三亚市重点领域审判机制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法庭、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旅游审判庭等专业法庭建设,完善旅游纠纷案件快立、快裁、快调、快结、快执的工作机制,推进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的建设,衔接好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仲裁调解、社会监督等环节,形成“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三亚经验”和“三亚样本”。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提升办案质效。

(十九)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化办案模式,加强内部联动,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规范法庭调查程序,进一步研究完善保障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举措,推进庭审实质化,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完善庭审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移送、审查、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国家部署,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动法律援助全覆盖,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高效精准打击离岛免税“套代购”等走私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针对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工作机制。

(二十)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相关制度。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拓展现代诉讼服务功能,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继续做好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提炼具有三亚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验举措。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探索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推动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进一步发挥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专业优势,形成“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新机制。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制定出台《三亚市行政调解办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机制,2022年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

(二十一)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广“电子封条”等智慧执行手段,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完善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审执分离,规范立审执衔接,优化执行权配置,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行效能。健全破产制度,完善推广“执转破”工作机制,根据国家部署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争取在三亚设立破产法庭。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相关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与矫正工作。

(二十二)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制定实施三亚市“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的考核力度,探索建立“谁管理谁普法”“谁教育谁普法”“谁监护谁普法”“谁懂法谁普法”的全民参与普法机制。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对立法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答惑。执法司法部门结合办案,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要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

(二十三)突出普法重点,注重普法实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诞生历程、法律地位、主要内涵以及立法过程中展现的良好精神风貌。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根据学生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注重通过典型民事案件以案释法,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质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民法典专项活动。

(二十四)创新普法方式,打造三亚特色普法品牌。结合黎苗文化、民俗文化、天涯文化等典型代表文化,挖掘整理我市地域法治文化资源,推进“崖州民歌普法”“疍家渔歌普法”“黎歌普法”等法治文化品牌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三亚民俗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各区(育才生态区)至少建设1个法治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完善建设标准,增强实用功能。把法治元素融入城市公园建设,融入城市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四位一体”新机制建设,坚持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融合,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用好大社区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以法治乡村和法治社区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十六)打造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对行业规范制度进行再精益,实现具有三亚特色的“软法之治”。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推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施行企业合规计划。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组织引领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守信激励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注重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巩固“1+1+1”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成果,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责任履行考核监督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产业。引导规范法律服务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发展。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公证服务体系,为企业破产重整、资产处置等提供公证及延伸服务。推进区块链、视频公证、电子公证、线上翻译等应用,实现公证服务远程化、自助化、便捷化。拓展种业、深海科技等重点领域的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服务效能。

(二十八)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健全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行业专业调解,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派驻调解工作力量建设,支持打造特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加强刑事和解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优化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健全完善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促进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推广在线多元解纷平台。试点搭建专门的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探索建立旅游纠纷快速调解仲裁规则。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五、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二十九)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创新法治监督模式,深化法治三亚监测评价工作,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动态监控互动反馈机制。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的效能,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监管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全面落实立法、决策、执法、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并稳步推进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有效防范法律、廉政、人身安全等风险,确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正确方向,着力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执法司法责任链。健全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加强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十)加大立法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完善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专业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备案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纠正措施。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完善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等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处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书面提出的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数据库。逐步建设全市统一的法规、规章、监察规范性文件、法院检察院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三十一)加大执法工作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实现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相结合。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管辖权转移后的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前逐步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完善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

健全执法监督内控机制,探索在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实行法制派驻制度。公安机关全面建成规范应用执法办案管理平台,实现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全要素融合、全流程重塑、全覆盖监督。

(三十二)加大司法活动监督力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办案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行类案及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完善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权责清单。加强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落实“三个规定”,健全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司法人员惩戒制度,促进司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三十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协调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一体提升办案、监督质量和效率。推进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深化全流程立体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对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等专业领域的法律监督机制。完善检察建议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合规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加强对环境资源法庭等专门法庭的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范证据审查判断与使用。完善对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

(三十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公检法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衔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顺畅。

六、夯实法治建设的工作保障,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实基础

(三十五)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各级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大力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制度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为法治三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党政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按规定对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构建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激励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系列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

(三十六)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按照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提升法治队伍和人才建设水平。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开展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开展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工作。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健全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规范遴选标准、程序,严格落实员额退出制度,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聘用专职技术调查人员制度。加强执法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健全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尽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实施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行动计划。

推进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加大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保障,加强三亚市人民调解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健全法律职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和惩戒机制,建立律师、公证员等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大力发展并进一步规范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

构建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人才作用,深化落实法学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实法治建设后备人才库。加快培养、引进涉外法治人才,加快培养海事海商、进出口贸易、离岸金融等涉外领域法治人才,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外籍人才服务保障系列政策,发展壮大涉外律师、仲裁员、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三十七)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在法治三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的运用,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智慧法治”,以科技化和信息化支撑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效开展。加快推进智慧人大、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智慧信访等建设。优化整合、贯通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加快建设三亚市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法治三亚信息化工程建设,提升法治运行质效。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保障。加强法治三亚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调查研究,法治实务部门要就重大课题与法学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智库深化合作,推动法治成果不断涌现。构建相关机制,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培育涉外法治、企业法治、监察法治等专业性法治智库。挖掘“候鸟”资源,搭建“银发精英”法学家智库平台。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谋智囊作用。深入推进法学会改革,加强法学会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为法治三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三十九)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对法治三亚建设各项工作的财政保障,完善法治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并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领域建设。

七、加快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坚定不移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四十)加快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结合三亚的实际,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坚持科学民主立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把前置审核作为必经程序,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完善即时清理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清理。健全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四十一)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以上率下,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组织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方面,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法治建设等考核相结合,推动党内法规有效实施。

(四十二)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保障。加强党内法制工作机构和专门工作队伍建设,充实配强党内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党内法规研究基地或研究中心。健全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为党内法规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八、强化涉外涉港澳台法治建设,推动“大三亚”法治建设一体化进程

(四十三)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法治工作。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的需要,完善涉外法规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制定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不断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推进与外商投资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译制工作。做好外国、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落地服务。完善支持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和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三亚市自贸港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发展。进一步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促进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的有机衔接。

加强涉外法治交流,提升我市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好对外法治宣传,讲好三亚法治故事。探索与国内知名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等深度合作。支持与港澳台法学界交流交往,加深相互理解,增进互信认同。加强同港澳台地区的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完善行政机关涉港澳台地区相关工作规范,推进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十四)推动“大三亚”法治建设一体化进程。围绕“大三亚”法治建设一体化,通过人才、机制、体制的不断融合互动,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协作共建法治政府,强化在区域基层依法治理、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等方面深化法治协作、优化制度供给,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

九、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加强对法治三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四十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各区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法治工作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要深入开展研究宣传,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宣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四十六)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各级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各级党委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论证。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

(四十七)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各级党委要坚持把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深化法治政府、法治城市、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持续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法治三亚建设工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做好法治三亚建设宏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市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各政法机关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本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加强各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健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机制,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

各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