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指南
一、需提交的材料(均只提交一式一份)
(一)申请商标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合同复印件,经营者签名。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机读档案。
3.网上申请确认书,企业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签名。
(二)申请商标转让需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照片等形式,不收,只作为网上录入时的参照)
2.填写并打印《同意转让证明》,申请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名。
3.网上申请确认书,企业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签名。
4.转让方或受让方存在商标共有人的,应提交该共同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外国共同申请人需分别上传由该共同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文。
5.企业或其他组织已注销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或加盖清算组章的清算报告,以及商标处置权证明材料;自然人死亡的,提供有关权利继承材料。
(三)申请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照片等形式,不收,只作为网上录入时的参照)
2.网上申请确认书,企业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签名。
二、缴纳规费
变更费为0元/类,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450元/类,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450元/件(进入宽展期内的,应再交纳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225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