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三府复不字〔2023〕25号
申请人:周某某,男,汉族,1985年9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52119850924xxxx,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某某街x号xxxx房。
被申请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蔡曜泽,该局局长。
申请人周某某对被申请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8日处理其投诉举报的行为不服,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挂号信方式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2023年1月5日收到,于2023年1月12日向申请人邮寄送达三府复补字〔2023〕xx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要求申请人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补正完毕,并重新向本机关提交补正材料及《行政复议申请书》,截至2023年3月1日,本机关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补正材料及《行政复议申请书》。
经查明,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12315平台举报三亚某某度假酒店存在其他广告违法行为,被申请人派出机构吉阳分局亚龙湾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12315平台告知申请人“不立案”,不立案原因为:“接到投诉举报后,电话联系投诉举报人了解情况,并到酒店调查,已把调查情况移送市综合执法局,移送号:三市监移送〔2022〕xx-xxxx号”。
本机关认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举报详情信息截图,被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8日向申请人作出“不立案”的回复,申请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知晓该行政行为。2022年12月29日,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自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作出“不立案”回复之日起已有62天,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另,因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阳分局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被申请人应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告知。
申请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海口海事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或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