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政策>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专栏>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

吴某某不服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解除合同案

【字体: 打印打印
2023-09-26 15:25:40 三亚市司法局

行政复议决定书

三府复决字〔2023〕59号

申请人:吴某某,男,汉族,1976年4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6020019760403xxxx,住所地为海南省三亚市某某街社区某某巷xx号x幢xxx房。

被申请人: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住所地为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小平,该中心主任。

申请人吴某某对被申请人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的《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解除合同决定书》(以下简称《解除合同决定书》)不服,于2023年2月2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行政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的《解除合同决定书》。

申请人称:1.根据《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方案》三府办〔2010〕xx号,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在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26日公示登报条件后签订《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已首付68112.20元并缴纳了该房的维修基金费4267.80元、天然气开户费3200元、房缴税及办证费2711.81元。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未经申请人同意自行解除合同,且不履行催告义务。直接单方面作出决定。因个人原因个人收入低开支大,这三年疫情原因生活举步维艰,实在困难。现已无房居住。2.由于申请人每月收入低于五千元不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因此剩余157000元没法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来付清。申请人2月份又付117000元,剩余的40000元可否同意申请人与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分期付清。分期付款方式:每月2000元,直到付清为止。若有中断给付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分期付款的行为即可解除与申请人的《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综上所述,需续申请人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符合三亚市保障性住房对困难居民入住条件。被申请人作出的解除与申请人签订的《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的决定书,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第二项约定,选择第3、4种付款方式,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贷款审批的,买受人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付清剩余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买受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现申请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交付使用,但因其个人资信或收入过低等原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无法付清剩余房款,因此,被申请人根据上述合同约定,依法向申请人作出《催告通知书》,限申请人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剩余房款交至被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告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作出《解除合同决定书》。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应当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二、三亚市信访局就该事宜组织协调。2022年7月13日,申请人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事宜向三亚市信访局信访,要求被申请人与银行协商贷款事宜。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与兴业银行协商无果后,将贷款银行变更为中国银行,并于2022年11月1日向中国银行三亚分行营业部申请住房按揭,经银行审核,申请人仍不符合贷款条件,无法办理抵押贷款。三、申请人主张分期支付剩余购房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双方签订的《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约定,申请人采用银行贷款的,自行办理银行贷款,因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贷款审批的,应在房屋交付前付清剩余房款,现房屋已交付使用,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的,应及时交纳剩余房款。按照申请人主张的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支付房款的周期太长,不利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收回。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适用住房首付68112.20元、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费4247.40元、天然气开户费3200元、应缴税费及办证费2682.95元。2019年9月10日,申请人作为买受人、王芳作为共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合同载明:申请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某某家园”十一期x幢xxxx房,户型二房二厅,建筑面积70.79平方米,房价每平方米3180元,总金额(人民币)225112.20元,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方式,即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支付30%购房款68112.20元,剩余房款157000元,由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付清,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贷款审批的,买受人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付清剩余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买受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

2022年9月27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作出《催告通知书》,限申请人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剩余房款交至被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同时告知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请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2023年1月11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作出《解除合同决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及《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约定,决定解除与申请人签订的《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并取消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申请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解除合同决定书》。

另查明,申请人已入住”某某家园”十一期x幢xxxx房。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向被申请人支付案涉房屋房款117000元,余40000元房款未支付。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2.《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收款专用收据》(编号:011xxxx、011xxxx、011xxxx、011xxxx、011xxxx);3.《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催告通知书》;4.《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解除合同决定书》及其送达照片。

本机关认为: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9年9月10日签订《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剩余房款157000元,由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付清,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贷款审批的,买受人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付清剩余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买受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申请人已入住”某某家园”十一期x幢xxxx房,但截至被申请人作出《解除合同决定书》之日,申请人仍未付清案涉房屋剩余房款157000元,被申请人根据查明的事实,经催告程序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及《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约定,于2023年1月11日向申请人作出《解除合同决定书》,决定解除与申请人签订的《三亚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并取消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资格,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于2023年1月11日作出的《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解除合同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4月25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