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是什么呢
《网络安全法》发布意义
- 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 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
- 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
- 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
《网络安全法》的亮点
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
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义务包括: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
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
将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建立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
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 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个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网络安全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按国家规定确定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亦不得为之提供程序、工具和帮助
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在电子信息、应用软件中,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
安全、使得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有限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