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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人民政府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40-4/2021-022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7-02
  • 发文字号:三府规〔2021〕11号
  • 发布日期:2021-07-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7-07 16:24:04

三亚市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府规〔2021〕11号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七届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高一铭;联系电话:88200700)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海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三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三亚市防御强台风应急预案》《三亚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三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海上大风、干旱、高温、寒冷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风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三亚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应急救援支队在应对气象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机制

台风、暴雨、干旱、海上大风所引发的水风旱灾害,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高温、寒冷等气象灾害,由市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和提出的应急响应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组织应对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建立相应指挥机制,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陆地和海洋气象观测设施,优化加密观测网站,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铁路、水务、三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业和信息化、林业、通信、电力监管、海事、海上搜救中心、旅文、教育、消防救援、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共享信息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灾害普查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建立以社区、行政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气象部门牵头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信息发布与传播

1.发布制度和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演变,及时发布气象灾害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2.发布途径与传播要求

气象部门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微博、微信等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新闻媒体、网站、新闻出版、电信运营企业等要按照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并与“三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快捷畅通的发布机制,相关媒体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通知后,在10分钟内播发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在20分钟内播发黄色、蓝色预警信息。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农村、山区等偏僻区域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和各部门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农村大喇叭或组织人员挨家挨户通知等方式,快速、准确、及时地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三)应急准备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和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有关部门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市政府报告。

(二)响应启动流程

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情况,参照应急响应标准(附则)及时向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接到气象部门提出的建议后,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响应等级,分别对应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四个气象灾害级别。

当气象灾害未达到应急响应标准的规定,但已经引起社会严重关注,可能造成严重灾害,市政府或有关部门也可以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三)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类别和灾害所造成的影响,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水务、商务、电力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闻宣传、外事、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文、保险监管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协调、配合工作。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支队以及民兵预备役、地方群众抢险队伍等,要协助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和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三防办、应急管理局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研判、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四)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1.台风、海上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台风消息、预警信号,转发海南省气象台发布的海上大风预警,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频次和预报精细度,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台风编号、位置、风速、走向、移动速度、风雨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以及海上大风影响范围、级别、未来发展态势等相关信息,提出应急响应建议,为市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市三防指挥部根据台风、海上大风预报预警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组织开展防风防汛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间防风防汛工作的联动,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上传、协同和传播,对应急信息进行汇总、调查、分析、评估与判定;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库、堤防工程巡护查险、执行水库防洪运用计划,做好水库科学调度。

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防御指南。

旅文部门按照三防指挥部相关关停要求,及时统计景区关停情况,并将景区关停情况报至三防指挥部。

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采取相关防御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渔船回港避风、渔排人员和水产养殖的防御工作,协助各区组织力量落实渔船、渔排人员上岸。

海事部门协调游艇、客船、货船、工程船等船舶的权属单位开展防风避险工作。

公安部门做好道路、城市街道必要的交通引导或者管制,负责维持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人员,通过各种途经及时营救遇险人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固临时板房和脚手架,通知各单位禁止从事高空作业,安排临时避风场地,紧急情况下转移人员到避风场所避风,疏通城市地下排水管道,做好低洼、易积水地区的排水防涝等工作,加强市政养护、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等户外作业单位巡查、采取措施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指导各区对城市道路两侧树木采取修剪、加固等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海事、农业农村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大中小学校做好停课准备及停课工作,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除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故障,做好电力应急保障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指导做好花卉大棚、畜禽栏舍等林业、畜牧设施防护。

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救护和防治疫情准备。

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停工、停业;电影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娱乐场所根据情况停止营业。

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加强协调油气管道主管部门的安全维护。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其他单位防范职责参照《三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三亚市防御强台风应急预案》执行。

2.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提出暴雨应急响应建议。

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暴雨预报情况和暴雨风险评估结果,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开展防汛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间防汛工作的协调联动;根据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地质灾害易发点安全责任人员,重点巡查地质灾害易发点,对已出现和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实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上传、协同和传播,对应急信息进行汇总、调查、分析、评估与判定;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市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防御指南。

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库、堤防工程巡查护险、执行水库防洪运用计划,做好水库科学调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疏通城市地下排水管道,做好低洼、易积水地区的排水防涝等工作。

公安部门对积水地区设立警示标志,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保障灾害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

旅文部门按照三防指挥部相关关停要求,统计旅游景区景点停止景区相关旅游活动和游客疏散情况报至相关部门。

林业部门指导做好花卉大棚等设施的防护和抢收抢救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做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农户抢收成熟瓜果和防护低洼地带的农作物等防洪防涝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各类教育机构暂停户外教学活动,处于危险地带的应当停课及疏散人群,以保障学生安全。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行监控,及时排除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故障,做好电力保障。

医疗保障部门加强做好医疗救护、疫情监控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地下商场、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室等地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防汛、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3.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干旱预警、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提出干旱应急响应建议;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经市政府批准,适时组织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应急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应急准备,并负责做好因干旱造成缺水或缺粮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管理部门分别指导农业、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林业、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对旱情的监测分析情况,统筹、合理全市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水务部门加强用水管理,合理安排供用水计划,积极推广使用节水技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饮用水卫生以及旱灾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其他抗旱职责参照《三亚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执行。

4.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建筑、市政(园林)养护作业、环卫作业等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的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范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消防救援部门特别注意因电器超负荷引起火灾的危险,告诫市民注意防火。

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对畜、禽以及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指导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和养殖业的影响,加强对农林、水产、畜牧业的防暑防晒应对措施指导。

卫生健康部门宣传中暑救治常识,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卫生保障措施,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中暑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各大医院、社康中心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高温中暑或类似病患者。

旅文部门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预警信息发至本市旅游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统计景区关停情况并报至相关部门。

水务部门做好用水安排,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寒冷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冷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提出寒冷应急响应建议;了解寒冷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分别指导菜农、果农、水产养殖户、花农和树木种植户采取一定的防寒措施,做好瓜菜、水生动物、牲畜、家禽、花卉和树木的防寒保暖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的口粮、衣被、伤病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冷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广播、电视等媒体单位,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企业要按气象部门要求及时发送寒冷降温预警信息。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五)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市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六)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市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以及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八)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建议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五、恢复与重建

(一)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发生特别重大灾害,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恢复重建能力的,应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市级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出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同时,依据支援方经济能力和受援方灾害程度,建立地区之间对口支援机制,为受灾地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按有关规定由相应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市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估结果和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

(三)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做其他处理。

(四)灾害保险

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气象灾害事故保险。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六、应急保障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保障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发生的气象灾害事件影响程度,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处置气象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二)财力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气象灾害应急联动部门应在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工作经费,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对受气象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对受气象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级、区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物资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气象灾害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区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四)供电保障

由电力部门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业协会、小区物业公司配合,指导协调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供电工作,负责重大气象信息的应急传播电力保障。供电设施受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

(五)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气象信息的应急传播。通信设施受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六)供水保障

当供水设施受损时,由水务部门牵头,水业集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业协会、小区物业公司配合,负责恢复遭破坏的供水设施,确保供水到户。

(七)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八)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单位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市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七、预案管理

(一)奖励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三)预案修订与完善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由市气象部门牵头,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审议决定。

(四)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的制定机关为三亚市人民政府,具体问题由三亚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五)发布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2021年8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7日。《三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三府〔2016〕22号)同时废止。

八、附则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参考标准

1.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一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或陆地,且平均风力达12级及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及以上。

(2)二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或陆地,且平均风力达10级及以上或者阵风达12级及以上。

(3)三级应急响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启动。

①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或陆地,且平均风力达8级及以上或者阵风达10级及以上。

②预计未来48小时,有台风在我省海区活动,将对我市陆地和沿海产生严重影响。

(4)四级应急响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启动。

①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台风或热带低压将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或陆地,且平均风力达6级及以上或者阵风达8级及以上。

②预计未来72小时,有台风在我省海区活动,将对我市陆地和沿海产生严重影响。

以上提到的“台风”包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未达到上述台风预警标准的,对三亚市影响程度较轻的台风或热带低压,可结合服务需要,采用“台风消息”或“热带低压消息”发布其相关预报信息。

2.海上大风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二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48小时内,我市警戒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非热带气旋引起的大风天气。

(2)三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48小时内,我市警戒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级及以上的非热带气旋引起的大风天气。

(3)四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48小时内,我市警戒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7级及以上,或阵风9级及以上的非热带气旋引起的大风天气。

3.暴雨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一级应急响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启动

①过去48小时我市2个及以上市辖区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1个及以上市辖区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1个及以上市辖区将出现300毫米以上降雨。

③主城区过去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过去48小时内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12小时内,主城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④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主城区将出现300毫米以上降雨或12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以上。

(2)二级应急响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即可启动

①过去48小时我市2个及以上市辖区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1个区以上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②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1个及以上市辖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③主城区过去24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50毫米或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12小时内,主城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④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主城区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或12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以上。

4.干旱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二级应急响应:我市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且三分之二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或气象部门已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2)三级应急响应:我市三分之二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以上等级且三分之一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或气象部门已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3)四级应急响应:我市三分之二地区达到气象干旱中旱以上等级且三分之一地区出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或气象部门已发布橙色预警信号,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

5.高温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三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

(2)四级应急响应: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37℃以上的高温天气。

6.寒冷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1)二级应急响应:因冷空气侵袭,预计未来48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的最低气温将降到5℃及以下。

(2)三级应急响应:因冷空气侵袭,预计未来48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的最低气温将降到10℃及以下。

(3)四级应急响应:因冷空气侵袭,预计未来48小时内我市大部分地区的最低气温将降到15℃及以下。

7.其它

当各种气象灾害未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的规定,但可能造成严重灾害,或各种气象灾害已经引起社会严重关注,并接近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时,可以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二)名词术语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及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寒冷是指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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