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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40-4/2021-02058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1-25
  • 发文字号:三府办〔2021〕7号
  • 发布日期:2021-02-1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2-10 08:32:41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

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

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20〕4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组织实施<海南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函》(琼建质函〔2021〕4号)及我市“两违”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并与我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查清城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和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解决清查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特成立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俊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叶凯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黎觉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吴明勇 吉阳区政府副区长

    倪少良 天涯区政府副区长

    翁裕育 海棠区政府副区长

    赵小亮 崖州区政府副区长

    朱博阳 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 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丹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孙令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欢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吴及时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雪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方玉来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器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坤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晓冬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林 裕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符冬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傅念国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蒙绪彦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

    赵 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谢昭镇 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副局长

    蒋志敏 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副局长

    朱文灼 市现代服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觉行同志任主任,孙令凌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为牵头推动,对各成员单位清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适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三、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清查内容

1.基本情况。既有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在建房屋建筑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审批情况。既有房屋建筑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工商登记、特种行业等信息。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阶段行政许可信息。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整治重点

(一)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四)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八)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九)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用作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分别对各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分类统计并填写登记表(附件1、2),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做好排查工作。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分别于每周五将本周排查情况(附件1、2)和每月28日前将当月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隐患问题排查(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全面清查,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的要求,在完成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对照前面提到的9个方面的排查重点,充分调动街办、社区行动,逐街逐户排查各类问题,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栋房屋一栋房屋地过,切实把问题隐患摸准抓准。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台账,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做好排查工作,相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参与隐患排查工作,涉及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分别于每周五将本周排查情况(附件1、2)和每月28日前将当月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整治(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问题清单确定违法类别及问题整治牵头单位。整治牵头单位按照各自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整治牵头主体做好整治工作。各整治牵头单位分别于每周五将本周整治情况和每月28日前将当月清查整治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将情况反馈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并报送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整治成效(2024年6月30日前)

在全面完成我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对每栋房屋建筑审批及运营情况建档立卡,形成清查数据电子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防范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实施“零容忍”管理,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经典经验和做法,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和城市运行管理系统,探讨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城市运行管理系统。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巩固整治成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件3)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步骤流程图详见(附件4)。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负责对各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市发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依规分别做好立项、用地、规划、建设、应急、消防、经营、安全等方面清查政策指导和问题整治查处工作。市教育、科工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商务、旅文、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指导做好学校教育机构、工业厂房、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技工职业教育机构、交通场站、商贸服务业场所、旅文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主管行业领域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改。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保障清查工作经费。各产业园区依据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查整治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整治要求做好清查整治工作,并及时将“两违”整治工作有关成果数据纳入专项清查工作中。

(二)统筹推进,强化技术保障。要充分利用海南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开展的“两违”工作成果,并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实施。积极发挥城建档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数据信息作用,鼓励借助百度、高德地图等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广泛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参与,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承担专项清查关键性技术支撑工作。

(三)边查边改,分类稳妥处置。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要针对性地提请委托专业鉴定,确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清理出的问题隐患,按照分类稳妥处置的原则,优先整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隐患,再整治一般性违建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发挥总体协调和督办的作用,跟踪成员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排查整治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情况报告市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请市领导小组召开协调部署会议。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做好舆论宣传,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舆论引导。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清查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汇总及报送相关材料,并填写《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联络员表》(附件5)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城市建成区(在建)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登记表(样表)

   2.城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登记表(样表)

   3.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样表)

   4.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步骤流程图

   5.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联络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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