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读懂《三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新修订的《三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停车管理等相关细则。
接下来,我们重点解读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哪些事项需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
(五)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六)筹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物业服务区域调整等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怎么管?
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鼓励和倡导老旧小区业主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服务费怎么收?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停车怎么管理?
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新建物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地方标准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已建成物业应当逐步改造建设停车位充电设施。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三亚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