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提出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的职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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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出公路的建设规划建议 |
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工程变更等技术方案的评审、报批,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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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市公路局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公路的改建、扩建和新建 | |||
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科学技术研究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项目的推广运用以公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公路科研成果的申报和申请鉴定工作 | |||
3 |
根据上级下达计划制定全市公路养护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
负责管养线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养护及路况目标任务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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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养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水毁和安保等养护工程的计划方案 | |||
对项目的前期工作、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 | |||
提出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 | |||
负责公路绿化工作 | |||
4 |
负责制定全市有关路政管理办法和制度,负责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和维持公路安全畅通 |
按规定权限负责受理审批(核)、报批国、省、县道公路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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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查处管养线路影响较大的公路违法案件,牵头组织本辖区的重大路政执法行动,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 | |||
依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布置拟定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
管理 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 例 |
1 |
超限运输管理 |
三亚公路局 |
在海榆西线(G225)K405+000设置天涯超限检测站,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运输车辆时,按照相关的法律对超限运输的车辆,要求车主卸货并对其造成的损坏公路路产结果进行赔偿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扣分处理
附件:三亚公路局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联合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联合交警支队开展路面执法,指挥货运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改装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1.监督检查对象。
(1)路政执法检查:
加强路政巡查,对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反公路法的行为要检查并及时制止。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路政案件处理: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缆线、电缆等设施的。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加平面交叉道口的。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造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违反公路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
2.监督检查内容。
(1)管理和保护公路,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行为。
内勤人员表职责:
内勤主管人员是内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按上级审批意见制作批准或不给予批准书面答复材料;
接受、审核路政执法文书。负责路政管理各种档案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登记路政执法工作台账;
填报路政工作统计报表;
路政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
外勤人员职责:
外勤人员是公路路政外勤执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参加路政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制止违法行为;
对违反路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做出处理决定;
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下达《交通违章行为处理决定书》执行处理;
实施路政管理行政强制措施;
维护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秩序;
3.监督检查方式。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护路产;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5)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6)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行驶职权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规范制作执法文书;
(8)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监督检查措施。
(1)提高路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路政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路政文明执法管理规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等业务知识。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规范公路审批行为。
(2)做好事前监管。对涉路工程进行前期介入,从设计源头抓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严审交通组织设计、施工管理方案。并且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把关,确保许可申请材料规范、真实、有效;对发现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涉路施工的。当场发放停工通知书,责令即改正,并劝告当事人尽快办理许可手续。
(3)。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许可项目严格按照许可决定书规定的条款开展;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确保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施工路段车辆正常通行。对于投诉、举报,应当做好受理登记,并及时检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要求对受理登记查阅的,应当允许查阅。
5.监督检查程序。
(1)表明执法主体身份。实施路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向接受检查的管理相对人表明自己是依法享有检查职权的主体。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说明执法检查理由依据。表明路政执法机关的检查权限,以及说明行政检查的原因和根据。说明理由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告知。
(3)在进行行政检查时或检查后,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享有权利。
(4)表明身份、说明、告知权利后就可以在检查项目的范围内,遵循法定的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制作相应执法检查文书。具体包括:
查看有关证件和材料。
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现场勘验检查、检测。
调阅有关工作制度和记录,需要由被许可单位或个人在记录签字的,交由被许可单位或个人确认后签字。
6.监督检查处理。
(1)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被许可人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律、规章予以处理。
(2)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但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3)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或者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海南省公路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为之一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对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超限运输车辆予以放行的;
(三)未依法及时处理公路突发事件的;
(四)不依法履行公路管理监督职责的
(五)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
定期公布全县公路路况情况,为公众出行提供信息服务 |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三亚公路局路政科 |
88252340 |
2 |
春运、十一“黄金周”和传统节假日等道路、旅客运输 |
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根据需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百姓出行需求 |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三亚公路局路政科 |
88252340 |
3 |
“路政宣传月”活动 |
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海南省公路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积极引导社会“学法、懂法、守法”,为路政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三亚公路局路政科 |
88252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