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通过与汽车租赁公司合作,解决公务、业务出行,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邀请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参与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中共三亚市委党校车辆租赁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1年;
3.服务地点:海南省内;
4.工作内容:前往凤凰机场、市内高铁站以及省内其他市县接送授课老师;培训班开展教学活动接送学员(前往现场教学点、展馆等);党校(院)教职工活动用车等。
二、项目要求
1.租车公司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租赁的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公司登记车辆,司机必须是租车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且符合驾驶汽车需要的身体和法律条件。
3.租赁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良好。其中车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核定乘车人座位数投保且每座不低于50万元的保额。
4.租赁的中、大型客车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5.为保证能够满足我校需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实力,本公司车辆保有量总数不低于8辆(若供应商参与客车报价,供应商大中型客车车辆不低于5辆,要有50座以上车辆报价),供应商也可以只参与轿车或客车一个分项的报价(其中轿车或者客车不低于5辆)。
6.在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租赁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过路费、燃料、供养、税金、营运费、管理费、司机的薪金、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7.服务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保证书(含高铁站出站口、机场接机大厅接送老师、车况、驾驶员健康状况、服务态度等)。
8.提供资料。单位简介:团队人员简介以及车辆概况、优势等;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公司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诚信记录以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三、比选方式
按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选取服务单位。
四、材料递交时间
参选文件一式5份,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2024年8月19日(周一)当天提交。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18789099523
曾老师18907610735
李老师18389393456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川北巷5号
中共三亚市委党校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