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印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三科技城〔2021〕282号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崖州湾科技城产业发展活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文件要求,修订了《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2021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第1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9月20日起实施。
附件:《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中小微企业是新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金牌娱乐,金牌娱乐平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工作要求,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特结合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支持符合科技城产业发展导向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扶持及支持政策的中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迁入或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具体定义见附件3-名词解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财务制度健全、独立核算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负责人须全职在科技城工作,除企业负责人外核心团队(具体定义见附件3-名词解释“核心团队”)中至少1人全职在科技城工作;
(3)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具体定义见附件3-名词解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要求,且企业上一自然年度在科技城范围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
第二章支持内容
第三条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1.奖励标准
对在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租用场地并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根据企业享受三亚市人才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在三亚市自有住房的员工数目,按照3600元/人/年的补贴金额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采取后发放模式(通过对上一自然年度已交付发生的租赁费用进行补助),并连续发放3年。每年的补贴时限为租期起始日起次年3月31日前(按年度进行申请,对于核算时上一自然年度租赁时间不满一年,按照实际租赁的时间来进行租金补贴)。
2.申报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提供企业入驻人员享受三亚市人才租赁补贴/购房补贴的证明材料(2018年4月13日前进入海南的员工提供住房证明/租房证明即可);
(2)《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附件1)
(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小微企业发展补贴申请表》(附件2);
(4)税务部门出具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生产经营物业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第四条经营贷款贴息补助
1.奖励标准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对中小微企业取得的商业银行贷款,按所约定的贷款利利息予以50%的贴息补助。其中,单笔贷款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贷款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流程
经营贷款贴息补助申报细则由管理局另行发布;
第五条中小微企业成长奖励
1.奖励标准
自在科技城范围内注册或迁入科技城范围内后第四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前单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含)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申报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1)《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小微企业发展补贴申请表》(附件2);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第六条支持企业共享科研设备
1.奖励标准
对中小微企业自行购买且接入科技城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系统(建设中)的科研设备,共享时间在全年使用时间比重不低于20%的,在设备折旧期内,前三年按每年折旧额的20%予以补贴,每家中小微企业申请补贴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材料
支持企业共享科研设备资金申报细则由管理局另行发布。
第三章申报及监督
第七条申报原则
本办法第二章中发布的优惠政策,与管理局发布的其他同类或相似奖励扶持政策,以及企业入驻时签订的入园协议中同类或相似的奖励扶持,不重复享受;
企业根据入园协议或政策在自然年度合计申请的总补贴(包括各类奖励及扶持)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本年度财政贡献的市级留存部分。
第八条监督检查
申报政策主体,自专项扶持资金到账日或扶持政策兑现日起,须遵守申报要求的各项承诺,否则须全额退回所申请资金。针对所发放不同类型的扶持资金,由管理局进行后续资金监管和抽查。
如申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的,除全额退还资金之外,管理局有权取消后续申请资格,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其他
1.本办法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2.原《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三科技城〔2020〕235号)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解释。